申报时间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新增部分补贴资金,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10点30分起至补贴资金达到限额控制时点,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2025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和民政部门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补贴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苏银随心办”小程序上进行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装修企业营业执照、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发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物业公司、社区、村委会等第三方出具)、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承诺书。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生成电子版完成上传。
受理审核。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先对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再对审核通过的组织100%现场核查,线上审核加现场核查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未通过即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补贴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补贴发放。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现场核查工作全部完成后,按照小程序中申报时间排序,定期报送本地区拨付清单至市住建部门,市住建部门与商务部门、民政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查重后,未发现重复申请情况方可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现场核查工作,对于不配合的,住建部门应当退回申请,并不再受理。对于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在发生退货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申请受理时间:申报小程序重新开放之日起至补贴资金达到限额控制时点。
宝应县
0514-80570953
高邮市
0514-84641160
仪征市
0514-83581895
江都区
0514-86525830
广陵区
0514-87902227
邗江区
0514-87953581
开发区
0514-82982654
蜀冈-瘦西湖景区
0514-82930002
生态科技新城
0514-87119270